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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沂史志办学习贯彻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

2024-03-08 14:42:27来源:宣教处

   近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。新沂史志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,认真研读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和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答记者问。

   对于县级史志部门来说,《条例》的出台,为深化党史编研、强化宣传阐释、推动转化利用,构建“大史志”工作格局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。新沂史志办将抓住重点、要点,深刻理解《条例》的精髓要义,联系新沂工作实际,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,不断深化史志研究,修好新沂红色家谱,注重史志成果转化,讲好新沂红色故事。努力当好党史学习教育的“领头雁”“排头兵”“先行者”,不断拓展新沂史志事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,加快构建新沂史志事业发展新格局。

(新沂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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